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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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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8-10

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预算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理费的建议》(第306号)已收悉,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的说明

农村土地整治是政府投资建设一项公益性惠民工程,项目旨在对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主要解决农村耕地破碎、低效利用、灌溉及耕作出行等问题,为项目实施的农业产业发展和规模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工程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作为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统一移交属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二、关于后续管护利用的说明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一是在项目选址阶段我局将农业产业发展及后期利用作为项目选址条件之一,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及种植状况,充分征求当地村组及村民意见,优化工程布局为后续耕地的有效利用创造条件;是新出台了耕地垦造工作补助。从2023年起,对将“二调”和“三调”均非耕地的地块,在开发认定为耕地后,按照一定标准划拨给街镇用于宣传发动、土地权属调整、施工矛盾协调和后期管护利用工作,并确保项目区3个年度以上按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耕地种植粮食作物、水田种植水生农作物。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杨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13594427939

人: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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