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的复函
罗兴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已征未用地管理和利用的建议》(第28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区内国有重点企业认真研究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为做好全区已征未用地统筹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控违法用地滋生,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纵深推进全区土地利用清理工作。一是全面摸清辖区内批而未供土地和已供土地情况,形成全区土地利用“一张图”,建立全区土地利用空间数据库。二是全面清理历史以来全区批而未供和已供土地履约情况。三是督促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大全区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国有建设用地及只征未转土地处置力度的意见》(长寿府发〔2021〕40号)文件,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土地的处置进度。
(二)严格落实全区土地监管主体责任。我局于2023年8月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加快推动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方案,该报告于十九届40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经区长办公会审定的分类处置方案,我局正着力有序地推进全区供而未建土地处置工作。
(三)持续推进“增存挂钩”机制,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存量。拟于2024年5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的通知》,下达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加强加快招商引资,强化部门间工作对接,科学制定处置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项目,逐宗细化“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制度。
根据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预征地和已征未供地管理利用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6〕181号),从管理利用范围、管理主体及范围划分、巡查监管和查处整治等方面加强了预征地和已征未供地管理和利用。一是区内批而未供土地,由征地业主单位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签订委托监管协议,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巡查监管费用和违法建筑拆除费用由征地业主单位承担,原则上监管费用根据征地的分布、面积等具体状
况,按照10元、12元或15元/亩/月的标准确定。对违法建筑的拆除费用另行据实结算。二是市级平台在长储备范围内未出让土地,由征地业主单位与长寿区保安公司签订委托监管协议,由长寿区保安公司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协助拆除违法建筑。巡查监管费用原则上参照前款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重庆渝富集团公司在长已征地储备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原则上由渝富公司委托长寿区保安公司负责日常巡查监管,所需费用参照以上标准由双方协商。对重庆地产集团公司在长储备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原则上由区开投集团委托长寿区保安公司负责日常巡查监管,所需费用参照以上标准确定,由区开投集团垫付,计入重庆地产集团在长储备土地开发成本与区财政结算。
(二)查处整治违法建筑。
一是2016年9月18日前,在批而未供土地范围内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按长寿委发〔2016〕11号等现行违法建筑查处整治有关规定执行。二是2016年9月18日后,在批而未供土地范围内新增的违法建筑。已办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证后新增的违法建筑,由国有农用地权利人(即征地业主单位)组织人员依法维权,对侵权的违法建筑进行制止和依法组织拆除(或回填),所在地街镇和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未办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证的预征地和已征未供地上新增的违法建筑,由所在地街镇负责巡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现行违法建筑查处整治的有关规定采取简易程序查处后,由区政府责成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拆除(或回填),有关部门配合。三是2024年5月,长寿区城区周边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地,日常管控困难,存在违规堆存建筑垃圾和一般固废等情况已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区开投集团作为牵头单位,制定了整改目标及措施,督促区保安公司完善已征未用地的巡查管理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并设置日常巡查管理台账。
(三)积极探索“只征不转”国有农用地的利用。
近几年来,我区获得多批次市政府审批的“只征不转”国有农用地,涉及经开区、开投集团等建设平台及各高速公路、铁路等线性道路征地。长寿经开区管委会专门成立了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生态公司)负责国有农用地的管理利用工作。一是强化了国有农用地的管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生态公司对国有农用地范围内的违建鱼塘、窝棚和白色垃圾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无进出需求的路口采用波形护栏、隔离墩等形式的物理隔离设施进行封堵,有效杜绝了违规乱倒垃圾、弃渣等行为。并于2019年4月1日起,将长寿经开区管护范围内的国有农用地委托区保安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做到了每日全覆盖的巡查,确保管护范围内无新增违建、违规乱倒行为发生;生态公司采用人巡、无人机巡查的方式对保安公司的日常巡查进行监督巡查。二是积极探索国有农用地的利用。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国有农用地盘活利用方式,经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申请,由区政府委托区国资委作为发包方,与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进行发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承包经营权合同等资料进行不动产登记,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农业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加强对各征地业主单位的督促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范围,确保管护到位。同时,对有意向承担管护工作的属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欢迎与征地业主单位联系,我局将积极协助开展后续工作。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党组书记、局长杨皋伶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 系 人:桑璐
联系电话:187230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