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张涛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更正云集镇福胜村九组、十组区域规划的建议》(第82号)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办理。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当面沟通,向您反馈我局在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福胜村九、十组大林坡、大水沟两处耕地,从七十年代起便是由福胜村九、十组的村民耕种,村民长期居住在此地,但是由于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确权时,把这两块区域误划分为涪陵区地块,福胜村9组部分房屋宅基地(约6户13人)划分到涪陵区,土地划分到涪陵(约四十亩),福胜村十组房屋宅基地划分到涪陵(约12户33人),土地划分到涪陵(约五十亩),导致村民应该享受的部分政策未能享受到,对此村民意见很大。福胜村村民以种植业为主,因交通不便长期下来土地有荒废的可能,为了完善耕种生产实施设备,方便农户耕种和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因此建议协调将以上地块和房屋及时更正。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福胜村九、十组大林坡、大水沟两处耕地目前属于长寿区云集镇福胜村管辖范围,且属于云集镇福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但叠加国家下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该范围属于涪陵区行政区范围内,俗称为长寿区“飞地”。
20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我局在开展长寿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中,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在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矢量上图工作中,区与区之间的行政区界线由国家统一下发,其中存在的“飞地”未纳入“三调”行政区界线调整范围和标注。2021年,我区“三调”成果经国家验收通过并正式启用。
您所反映的建议,需要对长寿区与涪陵区的行政区界线进行调整,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行政区界线的变更,需涉及地方人民政府(涪陵区、长寿区)共同制订变更方案,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送国务院民政部审查,该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
在建议中您所提到“飞地”问题导致群众在建房农转用审批、农房办证等方面的问题,涉及我局工作职能,我局已经积极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处室以及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在涉及该类问题的办理过程中,群众可向长寿湖规划自然资源所申请,由我局进行办理,避免产生群众无处申请的情况发生。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杨皋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 系 人:陈 杰
联系电话:40666693、4025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