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复函
沈光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沙溪村征地项目任务的建议》(第136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区内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优化户口迁移程序事宜
当前户籍迁移严格依据《户口登记条例》《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等法规执行。公安机关在办理户籍迁移时,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亲属关系等),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程序上实行“一站式办理”,旨在简化流程、保障公民迁移自由,提升行政效率。公安机关不强制要求村委会前置审核,主要因法律未赋予村集体户籍审批权。您的建议有利于村集体精准掌握人口基数,协调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事务,减少基层治理矛盾。按我区征地实施相关要求,在征迁项目启动时,区征收事务中心将组织街镇干部、村组干部召开征收政策培训会开展户籍政策宣传,讲清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认定规则,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针对目前正在实施征迁的村组,强化部门协同流程,由街镇政府牵头,公安、村委会等单位联合锁定征迁人口名单;对已出现的遗留问题,由街镇政府组织专项排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二、关于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事宜
一是加强多部门协同规划。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街镇等部门联动,优化项目设计(如调整线路走向、预留缓冲带等),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叠加影响。二是充分落实前置调研机制。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科学安排,确定合理的城镇用地规模,增强区域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科学合理划定成片开发范围,为依法实施征收,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前置条件。三是用地主体提前介入,会同镇村两级开展实地走访,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对红线边缘住房、聚居点、耕地区域等关键问题纳入可行性研究。四是征地启动前,通过联席会的方式,严格履行征地决策程序,综合公共利益需要和规划符合情况、项目进度安排、征地费用筹集等情况,报请区政府作出是否实施土地征收的决策,从源头上防止“征而不能报”、“征而不能用”、征地资金不到位等情形的发生。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杨皋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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