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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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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9-23

杨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菩提村6组和红花村9组土地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第173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充分研究并结合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与调整

(一)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原则及划定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三条控制线划定应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

我局按照国家、市级相关要求,统筹划定我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19.21平方公里,其中菩提街道15.52平方公里(全区第二、仅次于晏家街道);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1.34平方公里,其中菩提街道4.11平方公里(全区最少)。

(二)城镇开发边界允许调整类型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于今年1月发布《重庆市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或其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1.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

2.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局部调整城镇布局的;

3.依法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布局,确需相应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5.已批准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

6.镇乡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深化细化,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权属范围修正等技术原因,与城镇开发边界存在细微偏差的。

符合本条上述情形的,区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年度体检,经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编制本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优化方案,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菩提村6组和红花村9现的土地规划矛盾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渝宜高铁(长寿—江北机场段)前期选址选线工作渝宜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铁网沿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拟实施的长寿—江北机场段将衔接在建渝宜高铁(涪陵至宜昌段)和在建成渝中线高铁。该段选线方案涉及菩提村6,后续相关征迁工作将结合高铁工程实施开展。

是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五年评估工作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我局正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五年评估工作。聚焦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将深入剖析并提出针对性解决路径建议。针对菩提村6组和红花村9组等位于交通廊道、具有邻避影响、不利于村民生产生活的区域,积极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争取特殊用地政策,寻求解决路径,化解当前矛盾。

希望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此复函已经杨皋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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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40244861186966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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