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复函
陈秀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高职院校专项政策与强化用地保障助力重庆化工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0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区教委、区人社、经开区征收中心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为切实解决校园用地紧张,改善学校教学环境,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结合国空规划、现状地形地貌、红线外群众通行功能恢复、学校功能布局,初步确定了化工职院二期改(扩)建用地范围,面积约378亩,主要涉及菩提街道菩提村2、3组及田坝村3组,占用林地面积约150亩。该地块已启动征收工作,于2024年8月13日完成勘界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区政府2024年(第三批)征地项目预征收公告联席会。因化工职大提出就土地价款等事宜暂未与区政府达成一致,故区规资局暂缓预公告张贴工作。经开区征收中心将该项目纳入2025年第一批次使用林地申报,并于8月26日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已解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02.8096万元。据市教委反馈,目前学校二期改(扩)建项目暂未列入重庆市“十五五”期间新增本科计划,同时,目前高校新建校区工作审批收紧。由于该项目暂未获得市教委批复,不具备开展征地报件工作的前置要件,无法正常推进征地报件工作。待以后取得征地批文后,再完成供地事宜。目前化工职大二期用地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在《重庆市长寿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区征收事务中心预测征地成本为1.6亿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价款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5〕354号),如是由征收中心完成征地的项目,在供地时划拨价款由征地机构或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土地成本的审计报告,并经区人民政府审定确认的土地成本作为划拨价;如果拟用地单位前期已足额垫付征地成本费用的,在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时,不再缴纳划拨用地价款。
(二)我区为构建人才发展支撑体系,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我区先后出台《“十万英才聚长寿”育才计划政策三十条(试行)》(长寿委发〔2022〕28号,以下简称《育才三十条》)《“十万英才聚长寿”育才计划政策三十条(试行)实施细则》《长寿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人才政策,修订编制《重庆市长寿区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2022—2025年)》,构建了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人才发展支撑体系。《育才三十条》中,明确对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专业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年度申报人才认定,经认定可对应享受安家补助、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奖补支持。同时,我区积极支持在岗人才提升发展,并提供再学习再提升、职称技能提升、竞技竞赛奖励等各类型奖补支持和人才服务。
(三)我区为实施就业帮扶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文件,单位和个人可享受相关补贴:(1)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新招用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是1万元/人/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我市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是6000元/人/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3)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在我市行政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我市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是6000元/人,同一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充分享受。(4)高校毕业生交通食宿补贴:在我市紧缺岗位就业并在我市参保的毕业年度市外高校的毕业生,补贴标准是5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是500元/人,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5)在校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重庆市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是800元/人,一次性补贴,每年享受1次,具有多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2.为来长就业青年提供住房保障,团区委联合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推出我区青年驿站项目,为来长工作发展的青年提供低价租金(每月7元/㎡)及租期内免一月租金等政策的住房供应,最长可续租一年。同时,经开区已提供住房保障455余套,其中人才公寓160套(10元/㎡),蓝领公寓共计295套(每月7.5元/㎡)。
3.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修订完善现有人才政策,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推动本地高职院校毕业留长就业的学生纳入政策奖励范畴。
(四)我区扶持创业与技能提升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创业担保贷款方面。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含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3 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并按规定享受50%财政贴息。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主体,每带动就业1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我区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2025年至今已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万元,落实贴息资金1.01万元。
2.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和《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目录(2025年)的通知》(渝人社办156号)文件精神,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下列条件:(1)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训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2)每人每年参加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1次(以培训开始时间为准),累计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后,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不可同时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已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可申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或更低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根据技能复杂程度和就业市场急需紧缺需求,分为A、B、C及A+四类。按照相应补贴标准,给予个人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按补贴标准11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90%补贴;参训时已就业的,按补贴标准100%补贴。
(五)我区大力支持深化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搭建本地高职院校与园区企业合作桥梁。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布局,实施区级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和“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稳步推进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支持龙头、链主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速成果转化与产业融合。
1.以标杆案例推动全域合作。大力推广“康普经验”成功案例,鼓励园区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企业技术骨干入驻院校担任兼职教师,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开展挂职锻炼、技术攻关,推动校企人才资源双向流动、优势互补。
2.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本地高职院校举办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校企双选会,针对园区产业紧缺岗位,鼓励企业与院校共建“订单式”培养专班,推动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标准精准对接,实现院校毕业生与园区企业人才需求的无缝衔接,减少产业适配型人才外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校园用地方面,我们将跟进市教委关于学院的增本审批工作,然后积极推进征地报件工作,取得征地批文后,有序开展学院供地工作。
2.区人力社保局将深入落实各项就业和人才政策,持续加强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合作,推进优质人才引进,营造学院学生留长就业创业良好生态,系统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1)强化政策宣传落实。聚焦化工职业院校人才群体特点针对性编制政策服务清单,开展政策解读,指导做好各项人才和就业政策申报工作。(2)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质效。充分挖潜区内化工、制药、智能制造等适配度高的岗位,加密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招聘对接活动,适时组织政校企合作对接座谈会,努力提升学院毕业生留长率;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针对性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综合能力。(3)推进创业扶持和职业技能提升。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服务流程,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精准落实贴息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渠道;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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