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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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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6-08-18

王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长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的建议》(第28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1016日,长寿区成功获批重庆市级历史文化名城,这是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我区历史底蕴深厚、展示价值突出,以多种形式开展长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搭建全民参与平台、提升市民文化认同感、擦亮城市文化品牌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完全赞同。

一、关于设定名城保护日

目前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国对节日、纪念日等实行从严控制、分级审批、规范命名、统一管理的管理制度。在设立审批层面,地方性、行业性纪念日,需由省级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国务院审批,严禁地方、部门擅自新设。鉴于此,同时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拟推动将每年1016日定为“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

针对我区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工作,目前我区已成立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涵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等单位,后续“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的设立等工作,将由我区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机制办公室统筹推进。

二、关于优化名城纪念年度活动

结合您提出的活动建议,我区拟在每年“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遗产开放、全民参与、文旅联动三类核心活动:一是免费开放三倒拐街区、重点文保单位等场所,现场展演长寿剪纸、竹编等非遗技艺;二是面向市民及青少年举办“名城记忆”征文、摄影大赛和文化保护公益讲座;三是推出名城主题旅游专线,联动市级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展集中宣传,扩大名城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加快推进“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设立、活动策划、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顺利落地,全力守护长寿历史文化根脉,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推动建立文化保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搭建线上宣传展示平台,实时发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活动动态与工作成效,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转变。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党组书记、局长杨皋伶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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