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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和评选流程是什么?

日期:2023-12-04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认定标准:建成三十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历史建筑:
(一)能够反映重庆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山水环境地域特色;
(二)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
(三)代表性、标志性建(构)筑物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四)建筑样式、结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能够反映重庆地域建筑特点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五)建筑形体、空间、色彩、细部和装饰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
(六)具有其他重大历史文化意义的码头、渡口、索道、桥梁、隧道等建(构)筑物。

评选流程:我市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预先保护、批准、公布及挂牌保护按照《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执行。
历史建筑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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