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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

问:入市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日期:2023-06-20
答:(一)入市宗地成交并经公示完毕后,竞得人应与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并与区人民政府、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监管协议》。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人及转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三)受让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价款后,交易双方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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