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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与传统的出让方式有何不同,其起始价如何确定?

日期:2023-01-06
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对应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使用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园区管委会或招商引资企业提出工业用地以上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的,由属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纳入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与传统的一次性供应50年工业用地不同,弹性出让可根据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产业生命周期等情况,灵活选取土地出让年限,10年—50年之内任意年限都可。弹性年期出让起始价可根据工业用地50年出让价格进行修正确定,修正系数为弹性年期出让年限与50年的比值。比如,某块工业用地一次性出让50年的土地单价为42万元/亩,那么出让30年起始价则为42万元/亩*(30/50)=25.2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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