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12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江津区是重庆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县之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约645.8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20.06%,;中易发区面积约1391.03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43.22%;低易发区面积约1048.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 32.56%,非易发区 133.82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4.16%。截止目前,全区纳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680处,威胁居民群众1.5万余人。按类型分,滑坡527处,危岩146处,泥石流4处,地面塌陷3处。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我区降水偏多,总体涝重于旱。其中,3—5月降水偏多,全区平均降水量为340毫米,较常年同期(305.8毫米)偏多1成,较去年同期(266.4毫米)偏多3成。6—8月降水北多南少,全区平均降水量为60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492毫米)偏多2成,较2023年同期(580.1毫米)略偏多。9—12月降水偏少,全区平均降水量为22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275.2毫米)偏少2成,较2023年同期(398.9毫米)偏少近5成。
根据上述气象预测,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近年来灾险情特点,综合考虑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初步预测,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和2023年都偏高,特别是南部山区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其中:3—8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及2023年都偏高;9—12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接近常年,较2023年偏低。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
一是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珞璜—鼎山—龙华—油溪,慈云—白沙,贾嗣—嘉平,中山—四面山。该区域地质灾害隐患以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为主,受隧道施工、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地面塌陷。该区域重点保护对象为城市、集镇、轨道交通、铁路、公路、风景区、水库及人口聚集区等。
二是工程建设和其他行业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遇渝赤叙高速江津段等在建或拟建铁路及高速公路沿线的高切坡;四面山景区等旅游风景区,以及山区农村房前屋后斜边坡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需重点防范防范不当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评估确定的防治措施。
(二)重点防范期
综合2024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汛后灾害发生情况,2024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4月至10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全力抓好地质灾害“五大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调查工程。一是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开展春季大排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特别要加强对综合遥感识别出的隐患点、存在变形的已有隐患点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以及“五大重点防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全时段巡查。二是组织技术力量做好综合遥感识别现场核查验证,经核查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纳入管控。三是加强规律总结,加快完成1:5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集成;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落地见效;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提升国土空间安全的韧性和灾害风险源头预防,划定用地布局“安全线”。
(二)高质量推进特别国债项目实施。严格按照“2024年一季度开工、2024年年底全面完工”的工作要求,事项化、清单化优质高效推进国债项目实施。一是重点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镇街要加强规划指引,强化政策保障,积极组织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完成全区37个镇街,涉及80处地质灾害点、158户483人的避险搬迁。二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完成1处隐患点治理主体工程和8处隐患点排危除险。三是着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完成12处隐患点监测台站新建和72处隐患点监测台站改建。完成我区地灾风险预警系统建设,迭代升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实现精细化的小流域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预警。
(三)深入开展小流域地灾风险管控。一是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各镇街要严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特别是对综合遥感识别出的隐患点、有变形的已有隐患点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以及“五大重点防治区”等重点区域的全时段巡查。完成我区1∶1万小流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野外工作。完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工作,尽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二是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夯实“四重”网格体系,及时更新警示牌、边界桩、防灾预案等相关内容,严防死守已查明的6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已建成的626余处智能化监测预警,按流程和要求快速处置各类告警预警信息,形成闭环管理。细化完善小流域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流程和转移路线,探索结合应急广播落实临灾预警到户到人的“叫醒叫应”机制,科学组织避险转移。三是统筹推进小流域风险预警和管控。加快小流域地灾风险预警和管控应用场景建设,2024年3月底前,完成我区小流域应用场景建设,初步形成实战实效能力,2024年9月底实现全区小流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管控实战实效能力全覆盖。
(四)全面推动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闭环管理机制。构建完善横向多跨协同、纵向一体贯通的危岩地灾防治数字化工作链条。形成全区危岩地灾多跨协同风险识别、监测预警、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基层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驻守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确保驻守地质工程师及时做好汛期全天候专业技术支撑。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有力形成部署落实反馈三步走闭环工作机制,按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区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公路和长江干线以外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移交并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高切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铁路管理单位负责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区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范围,各镇街政府要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原则,将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季度,逐项落实。各镇街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源头管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应急、建设、交通、教育、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切实采取防治措施,全力避免因人为扰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区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原则上年度专项资金不低于本地区当年财政收入的2‰,确保本辖区内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程、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多层次、多领域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
(四)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加强部门配合,统筹做好国债项目实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工作进度。通过在线监测、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国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实施,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现资金使用部门和财政部门同向发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衔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盯紧盯牢国债资金使用。对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基层能力。各镇街要把宣传培训贯穿防治工作全过程,更加注重政治引领、整体智治、问题导向,提升基层防治能力素质现代化水平。要组织对灾害进行复盘,总结规律认识和成灾机理。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驻守人员和专家团队的力量,针对受威胁群众、“四重网格员”、村社(企业)地防员,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明确职责边界,切实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防灾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创新防灾宣传服务方式,用好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和宣传教育片。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简易避险演练,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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