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负责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3.国土空间规划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有关规划、计划;  

4.区规划自然资源统计信息;  

5.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清单、指南、流程,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6.执法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7.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8.本部门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9.投诉、举报途径;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

(二)线下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2.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邮政编码:401420;联系电话:023-85890014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85890055。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当面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提交至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督察科;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楼101室;联系电话:023-85890014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区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督查科;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楼101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85890014(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