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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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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2-004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重庆市璧山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重庆市璧山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重庆市璧山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

为加强璧山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及生态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璧山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是对璧山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矿山生态保护工作的全面部署,是落实重庆市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璧山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实行宏观调控、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受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对象

璧山区内所有矿产的矿山企业和资源,适用于璧山区所辖行政区域。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

(3)规划目标

在落实市级规划目标的前提下,到2025年,矿产资源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布局;基本建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

(4)规划内容

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目标,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强化矿业经济联动,突出矿产资源整体性、互补性和联动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功能明确、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矿业发展新格局。

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调控地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矿种开发利用总量。

控制矿山数量。整合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小型矿山数量,2025年底,全区矿山总数控制在25个以内。

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在60%以上。

③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勘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勘查矿种、区块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应坚持绿色勘查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并对受扰动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勘查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开采矿种、区块符合《规划》要求。

④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按照科学、低耗、高效、安全、环保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施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转变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开采开发、矿地和谐的发展模式,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绿色矿业发展的共同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重庆市和璧山区等相关政策、规划要求,并与璧山区的“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相协调。区域资源环境均可承载本规划的实施,通过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管控要求和各项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实施总体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规划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居民等;其他为关心本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23-4141872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725930601

E-mail: 2706352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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